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爱卿 记者 姜振军)核载 33 吨,却装了 186 吨。近日,盐城市大丰区交警大队大桥交警中队组织全警上路上线巡逻,在 228 国道开展治超行动中,查获一辆大货车超载 4 倍多的违法行为。
3 月 12 日上午,大桥交警中队民警在 G228 国道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沿 228 国道由北向南驶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民警发现该车辆内装实心圆钢,轮胎都压扁了,有超载嫌疑,遂将该车带至 228 国道大丰治超站进行过磅。
" 核载 33.6 吨的车辆,竟然车货总重高达 186.3 吨,超过 4 倍多。" 看到过磅结果时,民警们也是大吃一惊。民警在现场对该车进行核算减去车辆重量,车辆所载货物重量竟高达 170 余吨,民警遂开具强制措施,并将违法行为人带至大桥中队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对自己载物超过核对载质量 100% 以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深表后悔。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涉事驾驶员处罚款 2000 元并记 6 分的处罚。同时,安排其他大货车对超载的货物进行驳载处理。
(编辑 郭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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