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8-04-16
被指以“师德不合格”报复举报教师,武汉商学院称不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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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邱骅悦)师德考核本该是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但原武汉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的教师王春雷,却因为不满师德评定的结果,一纸诉状将该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武汉市教育局告上法庭。近日,王春雷在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表示,校方是通过投票表决认定他师德不合格的,这个结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据王春雷介绍,他曾于 2015 年向媒体举报校方违规使用未竣工教学楼,他据此怀疑 " 师德不合格 " 是校方对他进行的报复。4 月 16 日,武汉商学院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不宜接受采访,以免对司法程序造成干扰。

△王春雷把武汉市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当事人供图

2011 年 1 月,王春雷作为武汉商学院引进的人才,在该院工商管理学院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工作 5 年后,2016 年 11 月,王春雷突然被告知,他在 2016 年度师德考核中被评不合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师德不合格,意味着王春雷该年度事业单位考核也将被评为不合格,同时他三年内将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感到不解的王春雷几乎立刻就采取了行动,他向武汉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 师德 " 考核小组、武汉商学院校级 " 师德 " 考核小组分别递交了书面材料,请求校方提供自己 2016 年度 " 师德 " 不合格的相关依据,但一直未收到确切回应。与此同时,王春雷还曾向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反映了相关情况,希望能得到解释和答复。

2017 年 10 月 23 日,武汉市纪委委托武汉商学院纪委针对师德考核一事向王春雷发送了《信访举报案件反馈情况表》。该《反馈情况表》显示,王春雷曾先后两次参加工商管理学院师德师风考核,两次考核均为不合格。其中在 2016 年 11 月的考核中,工商管理学院考核小组根据《武汉商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对考核进行测评,具体方法是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的 7 名成员 " 采取主观评价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表现进行评测 ",最终考核小组通过投票认定王春雷不合格。在 2017 年 3 月的考核中,工商管理学院再次依据《师德考核办法》第九条对全体教师进行测评,同样,通过投票王春雷再次被认定不合格。

△武汉市纪委委托武汉商学院纪委向王春雷发送的《信访举报案件反馈情况表》 当事人供图

4 月 12 日,王春雷向现代快报记者提供了《武汉商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记者看到,第九条指出:" 凡有下述三类中所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据王春雷介绍," 此三类 " 是指《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高校教师不得有的七个情形、《湖北高校教师 " 十倡导十禁止 " 师德行为规范》中的 " 十禁止 ",以及 " 恶意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言行 "、" 触犯法律、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 " 等学校规定的另三种情形。

王春雷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馈情况表》声明《师德考核办法》第九条具有 " 一票否决权 ",却自始至终未告知他到底是触犯了这 "20 条 " 中的哪一个行为;《反馈情况表》中也表示," 对是否具有违规事实并未提出硬性要求,最后校方通过投票的方式认定他师德不合格 "。这让王春雷难以接受:" 对‘情形’的认定,应该只能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难道校方可以在一个人没有任何违规事实的情况下,通过投票的方式来‘认定’这个人不合格?"

王春雷无法接受这份《反馈情况表》,他告诉记者,他由此怀疑这次考核结果有可能是自己以前举报学校所遭受到的报复。王春雷介绍,他曾在任职期间多次举报校方有违规行为。2015 年 10 月,他曾向媒体举报学校一幢教学楼在未经建筑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投入教学活动。" 电视台曝光后校方即全校排查爆料人,我也被叫去谈话,询问是不是我向新闻媒体爆料的,还要我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王春雷曾向媒体举报学校一幢教学楼在未经建筑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投入教学活动 腾讯视频截图

王春雷介绍,此后他曾多次就此事向校方讨要说法,即便他已经辞了职。王春雷是在 2017 年 3 月 1 日向学校提出辞职的,几天后的 3 月 7 日,学校批准了他的辞呈。

王春雷表示,2017 年 4 月,他曾找到武汉商学院师德考核小组副组长李某某,要求他提供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证据," 当时李某某指着校园外面刚刚通车的高架桥说,‘你不是最近告我们这个教学楼没竣工验收就上课吗,我问你,外面东风高架建完了没有?’ " 他据此更加怀疑校方是借用师德考核对他之前的举报进行打击报复。他也曾于 2017 年 6 月,因 " 不服武汉商学院作出申请人 2016 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结论 ",向学校提出申诉。他在申诉书中提了两点要求:1、责令武汉商学院更正申请人 2016 年度 " 师德 " 考核 " 不合格 " 的结论。2、请求责令武汉商学院提供申请人违反师德规范的事实证据。但据王春雷的说法,他并没有得到学校的答复。

此后,王春雷决定走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2017 年 9 月,他决定将武汉商学院告上法庭,但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校方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他转而起诉学校的主管单位武汉市教育局。在起诉书中,他要求武汉市教育局立即对武汉商学院评价原告 2016 年师德不合格作出处理决定。2018 年 1 月 19 日,此案在在湖北省武汉市汉江区人民法院开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4 月 13 日,王春雷的前同事,武汉商学院工商管理学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师,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王春雷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原因确实没有公布,他也感到非常疑惑," 师德考核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教育部有‘红七条’,湖北省还有‘十不准,他如果违反了任何一条就是师德不合格。但(如果)拿不出充足的理由,没有客观事实佐证,仅仅靠投票决定‘不合格’,那根本说不过去。"

4 月 13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武汉商学院党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确实知晓王春雷因师德考核被评不合格而辞职的事,因为王春雷在校期间多次对学校的各方面事务进行举报,在当地非常 " 出名 "。" 他辞职了还在举报,但举报的很多情况都不属实。今年我们创办省级文明校园他也来举报,有关部门进行过核实,结果发现是乱举报。今年省级文明校园还是给了我们。" 不过针对王春雷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具体原因,这位工作人员称他并不知情,他建议记者发送采访函,向学校相关领导进行咨询。

4 月 16 日上午,武汉商学院党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宣传部领导已接到采访函,但不方便在此时接受采访," 王春雷起诉武汉教育局一事,案件正在审理中,学校作为第三人参加案件审理,在案件尚未审结之前,不宜接受采访,以免对司法程序造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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