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倪栋威 记者 严君臣)家住南通启东的一名男子,患了泌尿系统疾病之后入院治疗,经胸部正侧位 DR 检查发现右中肺有结节影。但医院既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进一步进行 CT 等检查以明确诊断,延误了男子肺结节的诊治,导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患者病情迅速恶化而去世。2 月 21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介绍,2017 年 7 月 3 日,万某冲因尿频尿急血尿,入住启东某医院的泌尿外科。当天,万某冲胸部正侧位 DR 检查示:心影轻度增大、右中肺结节影,请结合临床 CT 检查。7 月 11 日,万某冲在局麻下行膀胱镜检查术。当时万某冲要求到上级医院治疗,随后在 7 月 12 日出院,出院诊断中未列出肺部病状。住院期间,院方也没有告诉万某冲要对胸部行 CT 作进一步检查。
2017 年 8 月 8 日,万某冲入住上海某医院,诊断结果未列出肺部病状。胸部平扫示,右肺中叶结节灶,建议 CT 增强作一步检查,左肺下叶小钙化灶。8 月 9 日,他接受了泌尿手术,随后出院。
然而,万某冲的病情依旧在恶化。2018 年 4 月 11 日,万某冲因咳嗽咳痰又住进了启东某医院,被诊断为肺恶性肿瘤,高血压 2 级。在那之后,万某冲两次行肝肿瘤微波消融术。4 月 29 日出院时,出院诊断为肺恶性肿瘤肝转移,高血压 2 级。2018 年 5 至 7 月,万某冲在启东某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肺恶性肿瘤腺癌 cTxNxM1 ( 肝转移 ) ,高血压 2 级。同年 7 月 17 日,万某冲死亡。
泰州市医学会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书》分析认为,涉事的启东某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患者死亡考虑系其自身疾病发生发展所致,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延误了患者肺结节的诊治,但与患者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据了解,病情恶化期间,万某冲曾与上海某医院发生纠纷,认为对方没有将胸部平扫检查结果告知自己,导致延误治疗。经上海市黄浦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于 2018 年 6 月 6 日达成协议,由该医院一次性赔偿 30000 元。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虽然经鉴定万某冲的死亡是自身疾病发生发展所致,启东某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与他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但延误了患者肺结节的诊治,导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病情迅速恶化而去世,侵害了患者对延续自身健康和提高生存可能性的期待利益,造成了其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侵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最终法院判定启东某医院赔付万某冲的两名亲属 1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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