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3-20
老赖账上躺着330万,却宁愿被拘四次也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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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 通讯员 顾建兵 记者 严君臣 ) 家住南通如东的陈某,此前跟他人发生借贷纠纷,2013 年法院判决陈某还款 30 多万元。但这之后陈某一直没有还上,拖成了 " 老赖 "。欠款期间,他不但私自卖了自己一套房子,得了 137.8 万元,后来还拿了拆迁补偿款 192.54 万元。3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陈某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 年 12 月,陈某和他人发生借贷纠纷,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陈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人民币 25.6 万元,并支付利息 4.75 万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30.35 万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没有还钱,债主只得向如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陈某仍不履行法院判决,也没有如实申报财产。在 2014 年至 2016 年间,如东县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对陈某司法拘留。这期间,陈某以 137.8 万元的价格,私下处分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

2017 年,陈某位于如东县掘港镇的一套房屋遭遇拆迁,他知道其个人及家人账户均被法院冻结,便指定姐姐的账户为接受拆迁补偿款账户。 2018 年,陈某从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处获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92.54 万元。

在获得上述两笔款项后,陈某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将上述两笔钱款挪作他用,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如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其犯罪情节,法院最终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陈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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