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5-16
收养31年突然要断绝关系,女儿:爸爸,发生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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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孙成艺 钱俊华 记者 何洁)" 爸爸,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这是近日发生在常熟法院的一幕,女儿疑惑重重,不解父亲为何狠心要了断父女情分。" 你为什么要来抢我的房子?" 父亲问道。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原来,他们是养父女关系,父亲以房养老,担心女儿抢房,于是一纸诉状告上公堂,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据了解,1975 年,患有腿疾的陈三与同样身患残疾的褚丽建立了夫妻关系,并于 1988 年收养一名女孩即陈花,一家三口共同生活了 30 余年,生活虽然清苦,倒也和美。2019 年 1 月,陈三一纸诉状将养女陈花告上公堂,要求确认其与养女陈花之间的收养关系无效。

庭审中,陈三称,其将养女陈花抱养过来时,并未办理相关收养登记,一直是由岳母及妻子的妹妹抚养,因此也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而且自己腿脚不便,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抚养能力。陈花则称,自己一直是与陈三及母亲褚丽共同生活,已将陈三作为亲生父亲对待,会定期给陈三生活费,尽赡养义务。

常熟法院经审理查明,1982 年的户籍信息显示,陈三与褚丽登记为夫妻,陈花于 1988 年 6 月报入该户。陈花与陈三的关系为独生女。村委会证明陈花系陈三的养女,陈三自 2007 年 1 月开始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陈花从小到大读书的费用均系陈三出资。

那么为什么陈三要不认辛苦养大的女儿呢?原来,陈三有一套宅基地房屋,前两年拆迁补偿得到了 2 套房子。因其腿脚不便,手续都是女儿陈花办理的,其中一套已经登记在陈花名下,还有一套陈三担心也被陈花登记到自己名下,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无效。

承办法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三与陈花的收养关系虽未经登记,但在事实上已经形成收养关系,该收养关系并不因未登记而无效,遂驳回了陈三的诉求。法官希望不要因为财产关系而让亲情 " 变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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