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6-13
深晚报道|突发!福田一小区玻璃窗坠落砸伤男童,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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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砸伤现场。

6 月 13 日 9 时许,深圳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发生玻璃窗坠落事故,一名 5 岁男童被砸伤。事发后,深晚记者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截至记者发稿时,男童仍在深圳市儿童医院抢救中,福田警方已介入调查。

现场:玻璃窗从20楼坠落 物业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地面上虽然已经被清扫,但仍残留有玻璃渣。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受伤孩子的父亲是他老乡,孩子今年仅 5 岁,早上跟妈妈一起上学路过此地,却不想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窗户坠落点正好在一家水果店门口,在店内上班的店员范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她正背对着街道摆放水果,突然听到一阵巨响。" 我当时吓坏了,一下子从地上弹跳起来,腿都吓软了。" 回忆当时的情景,范女士仍心有余悸。据范女士介绍,孩子被整扇窗户砸中头部,当场流了很多血,孩子妈妈泣不成声。

有小区居民表示,不久前该小区 4 栋 8 楼就已经发生过高空坠落事故。所幸当时只是砸到了快递柜,没有砸到人。" 这已经令我们很不安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再次发生,不知道下一次不幸的是哪一个!" 该居民告诉记者,京基御景华城小区自 2005 年 12 月底入伙,至今已经 14 年,很多设施在风吹雨淋下已经老化和松动,迫切需要专业人员检测和维护。

据了解,事发房子位于京基御景华城小区 3 栋 20 层。目前房子已出租,女租户称,事发时她老公在家,已经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该小区物业管理方为深圳市上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记者来到物业管理处门口想要了解情况,但该物业管理处拒绝接受采访。

伤势:男童仍在抢救中

12 点左右,深晚记者来到深圳市中医院,受伤男童正在该院急诊科抢救,手术室外围满了孩子的亲属。12 点 35 分左右,经过抢救孩子恢复心跳,医护人员将其推出手术室,转送至儿童医院。记者在门口看到,孩子头上缠满了纱布。孩子父母满脸焦虑,眼眶红肿,孩子被推出手术室后,他的母亲双腿抖得无法站立,最后在家人的搀扶下一起上了救护车。

据医院相关人员介绍,孩子胸腹均有伤,左股骨骨折,锁骨骨折,到院时心搏骤停,经过心肺复苏抢救后,已恢复心跳。因颈椎受伤,目前依靠呼吸机辅助呼吸。

记者从福田公安分局了解到,经警方初步判定,事故系小区高楼窗户意外掉落所致,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核实中。

律师说法:

针对该事故,深晚记者咨询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瑞娟。徐律师表示,在该事故中,如果房东、租户、物业管理人都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三方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徐律师告诉记者,在该事故中业主作为房屋所有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出租时该扇窗户是完好无损且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只是在出租后出现的损坏和使用不当才导致的脱落,则可以免责;如果无法证明,则需要承担责任;租户作为直接使用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在使用中不存在不当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而物业公司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但如果能证明从外部无法看到损害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已做到相应的宣传监管,则无需承担责任。实践中可能会有几方按照不同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而对于孩子父母来说,则可以要求上述三方承担责任,根据三方提供的证据来最终确定责任方和责任比例。责任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暴风雨季节避免高空坠物小贴士:

1、切忌高空抛物,同时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2、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3、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4、风雨天外出时,避免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5、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秦瑶 报料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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