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0-17
男子装绅士骗19岁女孩吃夜宵,两度性侵对方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汤菲 张莹寅 记者 林清智)年轻女子陪陌生男子吃夜宵,不料被强奸。近日,经镇江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张强(化名)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刑。

据检方介绍,女子小丽(化名)案发时年仅 19 岁,在扬中市一家 KTV 从事陪唱工作。2018 年 12 月 1 日晚上 12 点,小丽在 KTV 工作时,接待了 30 多岁的张强,张强在小丽陪同她唱歌过程中一直表现得非常有绅士风度,小丽就认为张强是好人。两人唱歌到次日凌晨 2 点左右时,张强没有按照 KTV 规定直接支付给小丽 400 元陪唱费用,而是提出让小丽陪他吃个夜宵再说。

△ 案发地点

小丽认为张强比较有绅士风度,不像坏人,就答应了。

两人一起吃了火锅,吃完火锅已经是凌晨 3 点左右了,小丽便让张强开车送自己回 KTV。张强说要带小丽溜一圈再送她回 KTV,实际上他却将轿车开到了扬中市偏僻的江边。小丽发现不对劲就准备拉车门下车,张强立即锁上车门,随后扑倒小丽,并掐住她的脖子,威胁她不许反抗。小丽虽然害怕但反抗不了,最终被强奸。

△ 受害人身上的伤痕

事后张强在轿车上睡了一觉,接着他驾车载小丽回到扬中市区某宾馆,在宾馆他再次强奸了小丽。两人离开宾馆后,小丽趁张强下车到银行取现之时逃离。为筹措车资,她还在微信上向朋友借钱。

小丽回家与朋友商量后报警,张强随即被抓获。张强被抓获之后拒不认罪,辩解自己的行为是嫖娼。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补充完善证据之后,依法将张强以强奸罪起诉至扬中市人民法院,扬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张强有期徒刑 6 年。

(通讯员供图 编辑 蒋文嘉)

相关标签

强奸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