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 日,库尔勒 " 厕所沉尸案 "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法院以 "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宣布被告人李建功无罪,并当庭释放。
回顾此案,过程并不复杂。2007 年,新疆库尔勒某水泥厂一名 75 岁退休女工被发现溺毙在水泥厂一间厕所内。案发后,李建功被锁定为凶嫌,原因是事发当日他曾与老妇发生争吵。2008 年 7 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功死缓。
李建功不服,提出上诉。随后新疆高院复核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进入监狱服刑后,李建功曾向新疆高院提出申诉,被驳回。
10 多年来,李建功和家人持续申诉。直到 2016 年,新疆检察院决定对李建功案启动复查。2018 年 12 月 6 日,新疆高院对此案做出再审决定,直到现在李建功被判无罪释放。
沉冤 12 年终得昭雪,令人欣慰。然而回顾此案,公众仍有疑问。
首先,无罪的李建功经历了 12 年的牢狱之灾,李建功可依法提起国家赔偿。对此,李建功妹妹李翠红对记者表示," 多年辛苦没有白费。后续将申请国家赔偿和追究导致错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个看点是,李建功会得到多少国家赔偿金?此前清华博士孙夕庆被羁押 1277 天获国家赔偿 54 万;另一错案当事人河北 " 举报红人 " 李志敏,被羁押 4 年 3 个月获 67 万国家赔偿。参照这个标准,坐牢 12 年的李建功赔偿金额当在 100 万以上。具体多少,还要看当事人实际提请赔偿的数额和相关方面的最后裁定。
其次,公众想知道,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李建功为何被错判入狱?法院仅凭证言而无明确物证情况下,就判人死罪,是单纯的技术错误,还是相关人员违法违规办案,使用了非常手段?此外,李建功称在审讯期间遭遇 " 刑讯逼供 ",是否属实?对此,相关方面应调查清楚,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交代,并对违法违纪的办案人员做出处理。
再次,与呼格案等冤案真凶出现不同,李建功案并没有明显的证据变化。10 多年来,李建功曾喊冤、上诉,并称遭 " 刑讯逼供 ",却被驳回。值得反思的是,设立相关司法程序,本就是为减少冤假错案,但是这些制度上的防错纠错机制,却一次次 " 失守 "。公众有理由提出一个疑问,在这起案件中,除了具体办案人员,承担审核和把关角色的司法部门、相关责任人,是否也该问责?
最后,李建功无罪释放,留下另一个疑问:当年的案件到底是什么人干的,真凶是谁?期待公安机关抓紧侦破,揪出真正的凶手,以慰死者在天之灵。
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 评论员 曹玉兵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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