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2-06
银行员工贪污受贿230余万,法庭上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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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颖颖 记者 曹锋)某银行扬州分行人力资源部原总经理张某,在职期间用签订虚假物业服务合同等手段贪污 210 余万元,还通过人员招录、转正等受贿 27.5 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 月 4 日,这起案件在扬州仪征市人民法院开庭并一审宣判。

△张某在法庭上痛哭

经查,2013 年至 2016 年间,张某负责单位的物业工作,光是通过与物业公司签订虚假物业服务合同,虚增物业费,3 年多的时间里,他就贪污达 168 万多元。

此外,张某通过与某文化公司签订虚假培训服务协议,及指使他人虚开发票报销等手段,数年间贪污 40 余万元。

张某作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员招录与安排也成了他的 " 摇钱树 "。2012 年至 2017 年间,他利用在人员招录、转正、岗位调整、提拔及负责办理保险业务等方面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多人贿赂 27.5 万元。

12 月 4 日,张某在仪征法院受审。当日,仪征法院与仪征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 " 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 " 活动,组织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机关部门负责人及金融机构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

在法庭上,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我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并万分后悔,我愿意接受法律对我的惩罚。由于我个人的原因,造成了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我对不起党和人民这些年对我的关心和培养,更对不起我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我的家人和女儿 ……" 张某泣不成声。

仪征法院对本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张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50 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5 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5 年,并处罚金 65 万元。张某退出的违法所得 57 万余元(现扣押于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由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180 万余元,其中 152 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余款 27 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供图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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