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1-22
深晚海报|转发森林防火九个不,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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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2021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全市所有森林防火区禁火。

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以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其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将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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