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故意伤害案。一男子因与妻子在离婚问题上发生争吵,竟在酒后持刀砍伤妻子和继子,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公诉人建议法院对这名作案后不赔偿、不道歉的男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8 年 6 个月。
陈某今年 51 岁,在南京某公司任职。 2019 年 5 月,他与比他小 10 岁的林某(化姓)结了婚,此后和林某、继子张某居住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某小区里。
2020 年 5 月至 6 月,林某和陈某闹着要离婚,二人经常为此争吵。同年 6 月 27 日,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林某又问起办离婚手续的事,和陈某又吵了一架。陈某当时喝了些酒,越想越极端,他突然跑到房间里,抓起林某的脖子,拎着菜刀朝林某的面部砍去。张某看到母亲被砍,连忙上去阻止,也被陈某砍伤。林某从惊吓中反应过来,她不顾疼痛抱住陈某,给张某逃出房间的机会,随后跪在地上,乞求陈某不要再砍。可此时的陈某早已红了眼,他对着林某的头部、颈部又砍了几刀,才离开现场。张某则在逃出房间后边跑边喊,后来在门卫的协助下报了警。
万幸的是,虽然林某受伤的部位基本都在肩部以上,但经治疗后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林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张某则是轻伤二级。
6 月 28 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之后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21 年 1 月 29 日、2 月 26 日,该案在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
公诉人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到案后供述了主要犯罪行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但考虑到本案的伤情,他一共造成 2 人共计 2 处重伤,8 处轻伤的后果,损伤部位是致命部位,造成被害人残疾,也没有赔偿,因此,对他的从宽幅度有限,建议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 8 年。
在听到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后,陈某有些不满,表示自己只认罪,不认罚。在法官、公诉人反复确认陈某对 " 认罪认罚 " 的反悔意愿后,公诉人表示建议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 8 年 6 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公诉人在 2 月 26 日,该案第二次开庭时斥责陈某," 作为曾经和你关系和睦的妻子、继子,你(在案件审理期间)从未问过他们的伤情怎么样,也从未道过歉,只为自己找理由辩解。公诉人综合考虑你从作案到之后审理期间的行为,认为对你的量刑应维持 8 年 6 个月。"
经过两次开庭,共计约 2 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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