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 汽车免费贴膜啦!" 相信不少车主都听过这样的广告,殊不知,也许有的是真活动,有的背后竟是骗局,车都被人骗走。小刘是个 20 岁出头的南京小伙,他是一名汽车销售人员,花钱有些大手大脚。虽说只有初中文化,他的小脑瓜也是颇为灵活,可惜没用在正道上。由于工作缘故,他想到以给汽车免费贴膜来骗车,把车卖掉后大肆挥霍。2021 年 5 月 6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0 年 5 月 6 日晚上,小刘以自己所在公司有 " 车辆免费贴膜 " 的活动为由,将一被害人的福特牌轿车骗走。他模仿这名被害人的签名,并利用骗得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将该车辆出售给卖二手车的小马(已判决),获得 5.1 万元。后来,这辆车被辗转出售给他人并已过户。
第一次干坏事就得手了,小刘一边挥霍,一边又心起歹念。2020 年 5 月 15 日中午,小刘跟他人借来一辆福特牌轿车,并伙同小马骗得一名被害人预付购车定金人民币 5 万元,后来小刘将该车开走。没过几天,小刘又以借车为由,故技重施,骗来 3 辆车,随后向他人出售。
纸包不住火,小刘怎么也瞒不过几名被害人,东窗事发。2020 年 6 月 3 日,小刘主动至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投案,他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将 3 辆轿车予以发还;并扣押其他两辆轿车。经南京市溧水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骗来的这些车辆价值共计人民币 65.35 万元。
法院认为,小刘某单独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小刘犯诈骗罪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小刘伙同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小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刘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 万元,并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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