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辖区良好道路秩序环境,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抑制车辆噪音扰民。15 日晚,贵阳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 静夜 " 行动。
整治对象:响管摩托车、非法改装车、非法飙车
时间:保密
地点:保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第一款第(一)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一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十六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结构、构造、特征或者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识别代号的,责令恢复原状,可并处以 1000 元罚款。
来源 贵阳交警
编辑 周欢 / 编审 柴潇蕾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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