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六盘水 2021-06-17
六枝202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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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六枝特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3 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六枝特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坚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法招生,阳光监督,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 一年级招生对象: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2. 七年级招生对象:2021 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1.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城区户籍或购房、自建房常驻人口:在片区学校入学的学生;政策生:现(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军转安置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非城区户口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 乡镇中小学招生。乡镇中小学招生由各中心校组织实施,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各中心校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就近划片入学工作,小学毕业生由各乡镇中心校按照整班移交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登记入学。

3.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须经六枝特区教育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根据学生意愿,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

4. 特殊教育招生。坚持以 " 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 " 的原则,让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不得歧视,不得无故拒收。六枝特区特殊教育寄宿制学校要面向全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进行,要做到 " 能招尽招 "。对辖区内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做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该校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鉴定。

(三)同步招生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根据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预登记入学。六枝特区中心城区户籍或购房、自建房的常住人口(符合入学条件中第 1 条、第 4 条)按照六枝特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由学校组织预登记入学;符合条件的政策生(符合入学条件中第 2 条、第 3 条、第 5 条)一年级和七年级在六枝特区教育局进行预登记,登记地点在六枝特区教育局(特区党委、政府原办公楼)一楼。不在规定时间内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各乡镇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由中心校统筹安排。招生入学预登记统一使用《六枝特区 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表》。属于挂靠家庭户的(集体户除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其中一方随入学子女挂靠,且到 2021 年招生入学预登记时挂靠时间须满足 3 年以上(含 3 年),才能到户籍所属划片学校预登记入学。

小学一年级户籍或购房、自建房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16 日;初中七年级户籍或购房、自建房常住人口预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至 10 日;符合条件的政策生一年级和七年级预登记时间:7 月 17 日至 18 日。

(四)入学条件

1. 户籍常驻人口提供户口簿;以购房入住常住人口提供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经房管部门网上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户口簿。

2. 非六枝特区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中心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和务工 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上,须提供六枝特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贵州省居住证》和户口簿。

3. 六枝特区户籍到中心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资料:属务工的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凭证(3 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1 年以上);属经商的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簿、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截止预登记时办证时限已满半年以上)。

4.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实际购房或自建房的常住人口,无房产证的,提供相应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无房管部门签约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居住的业主,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协议、交房款票据、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属划片招生范围内自建房的,提供户口簿、与户口簿一致的土地使用证、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招生范围学校预登记。

5.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特区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按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户口簿、居委会和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对应其类型情况的有效证件或文件到六枝特区教育局预登记。

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留存备案。

(五)入学录取顺序

入学录取顺序为:

1. 户籍在本招生区域的。

2. 政策生(不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由六枝特区教育局给予统筹安排。

3. 购房、自建房并实际入住。从 2021 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依据中,一套城区房产 3 年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的依据,以后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作适当调整。

4.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录取顺序为:实际居住时间先后;经商或工作时间先后。由六枝特区教育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各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摸底排查,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确保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依法按时送其子女到学校报名入学的,按属地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1. 严格落实教育部 " 十项严禁 " 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 " 掐尖 " 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 " 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 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六枝特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区招生工作,按照 "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 的总体目标,根据全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乡镇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由中心校统筹划分各学校招生区域,区直义务教育学校由六枝特区教育局统筹划分各学校招生区域,严禁学校跨区域招生。

3. 全面实现阳光招生。六枝特区教育局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政策和信息,以及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各义务教育学校也要通过 QQ、微信、宣传栏、进社区宣传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各学校要主动到招生范围内张贴有关招生信息,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受家长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4. 加强招生诚信教育。各学校在预登记时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于持伪造证件材料预登记的,全区通报并取消被监护人所报读本学校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就读(如是外县外省户口的取消报读我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就读),同时记入家长和学生个人诚信记录。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及个人,由六枝特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通报。

(三)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1. 均衡编班教学。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制度,杜绝 " 以分择生 " 的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有条件的学校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大班额,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 45 人以内,七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 50 人以内,所有班额不得超过 55 人。

2. 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 " 一人一籍 "" 应入尽入 " 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学籍入库工作。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 10 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

3. 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排查、登记、劝返和安置等工作 , 严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要切实做好 " 小升初 " 衔接工作 , 小学毕业学校要加大对六年级毕业班学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整班移交政策的宣传,追踪小学毕业生去向,确保一个不少全部进入初中学校就读。要认真排查以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 " 国学班 "" 读经班 "" 私塾 " 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一经发现,要及时报告六枝特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 , 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其具体方式,需要缓学的适龄儿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六枝特区教育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家长无正当理由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 , 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中小学要按照划片范围妥善安置好因易地扶贫搬迁、购房、返乡就业创业等需转学学生,避免因转学导致失学辍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六枝特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中心校校长及区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校和区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相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校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掌握家长反映的问题,积极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好服务、疏导工作,确保六枝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

(二)强化管理,收费规范。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政策,学校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三)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早着手、早部署、早宣传,在六枝特区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下发后,要尽早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电视、微信、招生宣传资料的作用,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取获得社会广泛认可。要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依法招生,强化督查。各学校要依法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畅通信息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六枝特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如存在违规招生,经查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2021 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结合开学检查开展一次招生工作检查,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将给予通报,确保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落地落实。投诉举报电话:基教股(0858-5317839)、纪检室(0858-531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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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 梁晋毅 / 统筹 李梦秋 / 签发 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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