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进信息、文化旅游、餐饮、购物消费联动互促。近日,经贵州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从即日起到 2021 年 9 月 30 日,开展 " 数字贵州 · 乐享消费 " 专项活动。
据悉,专项活动将通过多彩宝平台分三轮向社会投放 2000 万元消费券,消费券可在 " 多彩宝 "APP 多彩出游、黔货商城、电信商城、联通商城、移动商城和家电商城等场景使用。
发放时间
根据活动方案," 数字贵州 · 乐享消费 " 消费券 2021 年 7 月 16 日至 8 月 5 日进行第一轮发放,第一轮预计发放 1000 万元。其中,2021 年 7 月 16 日 9:00:00 — 2021 年 8 月 4 日 23:59:59 发放 " 满 100 减 50 元 " 消费券;2021 年 7 月 17 日 9:00:00 — 2021 年 8 月 5 日 23:59:59 发放 " 满 200 减 100 元 " 消费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发放规则
" 数字贵州 · 乐享消费 " 消费券参与对象为使用贵州电信、贵州移动、贵州联通公司手机号码的消费者,在 " 多彩宝 "APP 实名认证后参与抢券。每个手机号每轮可领消费券 1 张。消费者 6 月当月使用手机上网流量(不含 WIFI)满 19GB 但不足 39GB 的,有机会领取 1 张 " 满 100 减 50 元 " 消费券;消费者 6 月当月使用手机上网流量(不含 WIFI)满 39GB 的,有机会领取 1 张 " 满 200 减 100 元 " 消费券。消费券从发券日起,累计 20 天内有效,超过 20 天未使用则自动失效,滚入下⼀轮发放。
使用规则
消费者通过下载 " 多彩宝 "APP,进入 " 数字贵州 · 乐享消费 " 专项活动专区参与领券。消费者在成功抢券后,可在 20 天内使用,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每张券只能使用一次,仅限本人使用。
消费券支持在 " 多彩宝 "APP 多彩出游、黔货商城、电信商城、联通商城、移动商城和家电商城等场景使用。消费者在支付时,通过微信付款直接使用消费券抵用。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活动期间,参与消费券使用的商圈、商业企业还可制定让利优惠方案,可通过多彩宝平台发布优惠方案和优惠产品,实现商家、消费者需求精准对接,共同助力 " 数字贵州 · 乐享消费 " 专项活动,持续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黄永宁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成虹飞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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