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曾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南府任〔2021〕15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曾 薇兼任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徐光信兼任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胡 梅、唐兴武任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曾 薇、胡 梅、唐兴武在原贵州福泉经济开发区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王文旭不再担任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1 年 6 月 11 日
黔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龚传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南府任〔2021〕16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龚传海任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潘 科任黔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三都不再担任黔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华军不再担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1 年 6 月 15 日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
编辑 柴潇蕾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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