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6-23
马桶污物倒流把家里淹了,法院判14户邻居一起赔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 一回到家把我给熏的,满屋子都是排泄物,家具都被淹了 ……" 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告张某诉说着自己的遭遇。谁是肇事者?楼上邻居有那么多人,法院会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6 月 23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此案。

满地排泄物,他把多位邻居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事情还要从今年 1 月 27 日说起,张某离开某小区回老家。等到 2 月 6 日晚,他返回某小区 802 室的家中,竟发现满地排泄物混合污水浸满了屋内所有房间,目测深度达 5 厘米。

张某当即联系物业,某物业公司当晚便开始了排查工作。后管道疏通人员在 7 楼与 8 楼之间的马桶连接排水管中清理出大量湿纸巾等杂物,并推断相关杂物为楼上业主使用排水管过程中所为。污水管中的相关杂物导致排水管堵塞,进而导致粪水返涌致使张某遭受损失。

一气之下,张某将某物业公司和 902 室至 3202 室所有业主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众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计 20 余万元。

肇事者是谁?如何划定责任?

这么多被告,谁才是肇事者?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查明真相,法院通过种种调查,最终推定造成以上事故的深层次原因,是 802 楼上某业主将本应当做生活垃圾处理的湿纸巾(不溶于水),少量且持续不断通过抽水马桶排放,湿纸巾在排水管(立管)7-8 楼之间附着(排水管内壁大概率出现了毛刺或者装修垃圾挂壁),在此期间部分业主亦不当使用排水管向管道投掷不溶于水的餐厨垃圾、塑料袋等杂物,湿纸巾附着点逐渐堆积,最终导致彻底堵塞管道,故业主不当使用行为应是主要原因。而物业公司并没有对案涉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对潜在的隐患予以清除,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因涉及人数较多,法院在案涉小区单元张贴告示,鼓励业主提供线索找出直接侵权人,同时要求原告所在楼层以上 24 户业主提供水电使用情况等其他能够自证无致害可能的证据,以缩小法院排查范围,减少追加被告的难度。最终因无法确认直接侵权人,法院通过审查业主提交的证据排除掉相应期间内未居住使用房屋的业主,并追加其他任何有致害可能性的业主为被告。

关于责任承担的比例问题。由于客观原因,法院无法确定堵塞排水管道异物的直接来源,也无法查明造成排水管(立管)堵塞的直接责任人。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依据公平原则,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 30% 的责任,业主共同承担 70% 的责任。

张某自己是否需要承担部分损失呢?法院认为,因原告未提供证据排除其在合理排查期间不当使用排水管的可能,故原告亦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但考虑到原告在合理排查期间仅在 1 月 24 日至 27 日使用排水管,故酌定减轻他的责任,承担众业主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30%。

法官:所有业主对公共管道应尽到合理使用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6 万余元,被告 14 户业主各承担原告经济损失 1 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小区公共排水管道作为小区业主共同使用部分,所有业主对公共管道应尽到合理使用义务。此处的合理使用,应以善意自然人的标准来衡量,不应当超过大众的一般接受程度。当管道被 " 异物 " 堵塞导致业主财产受损,又无法确认 " 异物 " 来源时,应参照共同危险行为的侵权责任承担原则来实现公平救济。此外,物业公司作为对小区公共管道具有维修、养护、管理义务的服务企业,在不能证明其已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的情形下,需要承担怠于履行义务构成不作为侵权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标签

马桶 物业公司 事故 南京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