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汕头 2021-07-27
我市全力推进12至17岁学生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工作 市直各校昨起安排学生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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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我市将于近期开展 12 至 17 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金山中学、市卫生学校、金中南校以及市实验学校等市直各校从 26 日起,已开始安排学生接种新冠疫苗工作。

日前,市教育局转发《汕头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疫苗接种实施和医疗救治组关于做好 12 至 17 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准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要求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 12 至 17 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疫苗接种工作负责人,精准摸查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做好接种前期动员、宣传引导、摸底造册、接种率评估、随访以及跟进暂缓接种者补种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 12 至 17 岁学生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工作。当年毕业的中小学生原则上由原就读的学校组织,如学生已离开就读学校所在地,学校要负责督促其到现居住地进行接种,并做好后续追踪统计工作。

《通知》指出,各学校对满 12 至 17 岁学生的摸查登记工作时间截至 9 月底,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名册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对接辖区卫健部门做好接种安排工作。各市属学校要主动联系学校所在地的卫健部门,推送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名单,积极配合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记者从市卫健局了解到,本次接种对象为在我市就读的 12 至 17 岁且无接种禁忌的初中、高中、中职、技工学校学生,学生接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接种地点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可采取到学生就读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方式接种,也可由学校组织学生在商定接种时间前往定点接种单位接种,或由学生的监护人带受种者到就近接种单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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