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7-28
《兰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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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8 日,记者从兰州市工信局召开的《兰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通过招商引资以及培育现有小微工业企业,力争到 2025 年底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 700 户以上。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倍增计划》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2025 年,政策适用于在兰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以及新增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时,《倍增计划》提出,我市将通过招商引资以及培育现有小微工业企业,力争到 2025 年底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 700 户以上。

(网络图片)

在扶持政策及优惠条件方面,《倍增计划》提出,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并对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企业所得税减征福利。同时,《倍增计划》根据规定,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75%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 摊销。此外,企业获得的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在财政专项资金奖励方面,《倍增计划》规定,2021 年至 2025 年,市政府将对升规纳统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奖励,兰州新区按已有奖励政策执行,其他各区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奖励。同时,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将对升规纳统企业以上一年度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实缴税款地方留成为基数,按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的 20% 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此外,《倍增计划》将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1600 万元以上,增速在 30% 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0.5% 给予企业领导班子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并对制造业企业使用或供应制造业产品年度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按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 1% 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网络图片)

在企业项目、人才、住房等服务保障方面,《倍增计划》提出,将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并支持升规纳统企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特别是对升规纳统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员工,经企业自主认定为人才的,其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在其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内,按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同时,将支持企业员工享受政策性租赁住房,并在政策范围内,优先推荐升规纳统企业领导作为区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吸纳升规纳统企业参与行业规划编制,不断提升企业社会认同感。

发布会上,兰州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倍增计划 " 出台及时,惠企政策覆盖面广,对于激发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结合我市工业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做好惠企政策的解读和兑现,全力做好工业企业培育和入库工作,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昕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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