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10-18
明年起,年终奖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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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临近年末,年终奖的发放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关于 " 个人所得税 " 话题,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10 月 15 日给出的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回应提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年终奖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图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取得的年终奖,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避免了类似月度间波动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但国家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为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 3 年过渡期,也有助于企业安排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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