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10-23
男子辱骂法官?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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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日前,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冯某不满裁判结果,竟打电话用粗俗污秽语言大肆辱骂法官。滨海法院对冯某作出罚款 3000 元的决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冯某因拖欠三年物业费拒不交纳,被物业公司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冯某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

事后,冯某为了发泄不满,遂拨通承办法官电话,并借机辱骂、言语攻击法官。法官电话提醒他,要文明讲话,不然根据相关规定会被处罚,但冯某情绪上头,并没有听进去,依然恶语相向。

△冯某向法官道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滨海法院知晓此事后,立即将冯某拘传至法院。经严肃批评教育,冯某具结悔过并向承办法官道歉。鉴于冯某辱骂法官行为,损害了司法权威、侵害了法官权益,但认罪态度较好,滨海法院对冯某作出罚款 3000 元的决定,冯某随即缴清罚款。

(滨海法院供图 编辑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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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 物业费 殴打 证人 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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