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1-12-02
代价不小!邻里吵架“气死人”,法院判赔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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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葛桑桑)嘴咬秤砣、舌吹蜡烛、对骂海水 …… 相信很多人对周星驰经典电影《九品芝麻官》印象深刻,主角苦练骂人之术,功力大成,竟能起死回生。这当然是艺术加工的结果,但语言的力量确实不容小觑。近日,宜兴法院就审结了一起 " 气死人 " 的案件。

蔡大妈和小玉住在同村,两户人家挨得很近,邻里关系却相当紧张。小玉是个追求时髦的年轻人,蔡大妈看不惯她的生活方式,两人平日就为琐事拌嘴。有一次,蔡大妈前往河边,路过小玉家门口,小玉家的狗突然出现,把蔡大妈吓了一跳。蔡大妈对着狗骂了一句,小玉听到后赶来,直接回怼,瞬间炸开了锅。小玉的父母生怕女儿被欺负,也赶出来参与 " 骂战 "。

矛盾愈演愈烈,村干部、村委网格员和民警闻讯赶来。在众人的劝解下,两家人终于停歇,准备各自回家。没想到,蔡大妈不甘心,趁小玉转身又补骂了几句,言辞恶劣,还带有侮辱性字眼。小玉父亲听到后,顿时觉得头晕目眩难以站立,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小玉父亲为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还有脑动脉瘤破裂出血、脑积水、高血压等病症,住院 61 天后,因治疗无效去世。

悲痛欲绝的小玉与母亲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蔡大妈对父亲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经鉴定,小玉父亲系脑动脉瘤破裂致颅内出血及严重并发症而死亡,与蔡大妈的争吵使他情绪激动引起瞬时血压增高,不排除对动脉瘤的破裂有一定的诱发作用。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蔡大妈与小玉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经劝阻后,蔡大妈对小玉进行辱骂,最终引起小玉父亲脑动脉瘤破裂后因颅内出血及严重并发症死亡,应认定蔡大妈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情况,由蔡大妈承担 15% 的赔偿责任。因小玉父亲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为 114.7 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蔡大妈赔偿小玉母女 17.2 万元。悔恨不已的蔡大妈于判决生效后,及时履行了赔偿责任。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法官表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民法典第 1043 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小到每个人的小家,大到整个社会大家庭,我们生活在其中,一定要谨记和谐、文明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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