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兰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办法》规定,对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的项目补助;认定为市级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 3 万元的项目补助。
据了解,《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技能大师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
《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相关部门(单位)推荐或自主申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 2 年。原则上每年重点建设 5 家培训基地和 10 家工作室。对认定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的项目补助,认定为市级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给予 3 万元的项目补助,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法》明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支出的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费用。行业、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补贴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编辑丨周言文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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