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6 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醒。
甘肃省疾控中心要求主动报备的人员有:
●自 2022 年 1 月 22 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旅居史的人员、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来有河北省雄安新区安新县旅居史的人员、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旅居史的人员、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来有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来有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东宁市旅居史的人员,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来有上海市奉贤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9 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2 年 1 月 4 日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和西城区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人员;
●自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来有河南省旅居史的人员。
此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甘肃省疾控中心还提醒: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活物资运输等人员确需来(返)甘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甘的,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报备相关信息,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在甘人员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甘时,要主动报备,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也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和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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