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俄罗斯 3 艘渔船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俄罗斯渔船的 1 批次冻狭鳕鱼的 1 个外包装样本、1 批次冻细鳞大麻哈鱼的 1 个内包装样本和 1 个产品本体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103 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上述货物涉及的俄罗斯 3 艘渔船(注册编号分别为 CH-15R、CH-85M、CH-90P)的产品进口申报 1 周,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
海关总署对越南 5 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越南 6 批次冻巴沙鱼的 7 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 2020 年第 103 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 2 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 DL 68、DL 476)的产品进口申报 1 周,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暂停接受越南 3 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 DL 126、DL 367、DL 801)的产品进口申报 4 周,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
来源 海关总署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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