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百日行动 " 以来,皋兰县公安局紧盯工作目标任务,重拳出击,于近日连续破获 2 起刑事案件,抓获 3 名犯罪嫌疑人,为 " 百日行动 " 再添战果。
今年 5 月 26 日,皋兰县公安局刑侦分局接到辖区居民牛某报案称:其朋友孔某通过冒充其姐姐以及某公司主管销售工作的雷某等人,以帮助低价购买石蜡为由,诈骗其 2 万余元。
案发后,皋兰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缜密侦查,民警很快查清了孔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但在抓捕时,因犯罪嫌疑人孔某居无定所,反侦查意识强,民警几次抓捕都无功而返。对此,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及时转变侦查方向,重点围绕孔某的行踪认真分析其活动轨迹,伺机开展抓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办案民警多方研判,于 8 月 12 日在兰州市西固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孔某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孔某对其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孔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皋兰县公安局刑侦分局电诈专班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皋兰县石洞镇居民魏某楷存在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犯罪嫌疑。经前期研判固定证据后,8 月 11 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魏某楷进行讯问。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魏某楷对其伙同杨某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本人银行账号进行洗转涉案资金,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核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楷银行账户不明流水 124 万余元,涉及全国 20 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达 60 余万元。8 月 12 日晚,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国抓获归案,经突审,其对伙同魏某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楷、杨某国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深挖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黄晓琴 文 / 图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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