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3 号通告
11 月 25 日 0 时至 24 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 2 例(苏锡通 1 例,海安 1 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23 例(崇川区 6 例,海门区 11 例,通州区 1 例,如皋市 3 例,通州湾 1 例,苏锡通 1 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 1:田某,为《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0 号通告》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 2:孟某,住海安市南莫镇黄陈村 7 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3 日南莫镇沙岗 " 黑茶 " 店;
11 月 24 日南莫镇核酸采样点、黄陈村卫生室、南莫中心卫生院、沙岗 " 黑茶 " 店。
无症状感染者 1:陈某,住海门街道中海村 27 组,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2:王某,住海门区友谊路 16 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18 苏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1 日海门区中医院外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3:李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1 日南通西站(G8354 列车 07 车厢)、城南新村 20 幢;
11 月 22 日、23 日城南新村社区中心广场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4:黄某,住崇川区虹桥北村 56 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6 尹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0 日通大附院 6 号楼 16 楼、虹桥北村东门核酸采样点、虹桥北村保安室;
11 月 21 日通大附院 6 号楼 16 楼。
无症状感染者 5:茅某,住海门区腾达花园 318 幢,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0 日狮山路敬仁阁饭店;
11 月 21 日新海路海兴路路口东南角小刀电动车快递点、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绿鲜生超市。
无症状感染者 6:汤某,住海门区春江花苑 16 幢,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0 日海门街道育才路核酸采样点;
11 月 21 日欣月家园民生钓具店、海门区高店村核酸采样点、海门区第二加油站(金三角加油站)、晨牌药店;
11 月 22 日芭比馒头(御江山店)、欣月佳苑易购多超市、仇双华米店。
无症状感染者 7:徐某,住海门区财富广场 3 号楼,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1 日东洲小学南大门、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金山角小区南大门亿客来超市;
11 月 22 日彩虹广场黄码采样点、古茗奶茶店 ( 海门步行街 ) ;
11 月 23 日府南绿廊黄码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8:徐某,住崇川区永怡东苑 10 幢,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 月 22 日怡居苑小区、东大好亿莱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9:肖某,无症状感染者 10:邱某,无症状感染者 15:赵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 11:陈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4 日通州湾高速出口、三余镇新闸村 7 组。
无症状感染者 12:胡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0 田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13:孙某,住海门区博士花园 5 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1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6 梁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14:陈某,住崇川区城南二村 173 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0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21 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16:刘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01 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 11 龚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17:汤某、无症状感染者 18:盛某,无症状感染者 22:季某,住海门区春江花园 16 幢,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 19:赵某,住崇川区城南新村 87 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0 日、23 日朝晖小苑 3 幢店面房(马房角早餐店、飞马水产蔬菜、志华水面皮子、正大冷鲜肉、水果干货店);
11 月 23 日城山路与江玮路口西侧 - 江玮路与晨晖路口东侧范围内流动摊位、崇川区朝晖花园好又多超市;
11 月 24 日苏果超市南侧核酸采样点、段家坝菜市场、市三院门口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 20:季某,住崇川区城南新村 87 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1 日 -24 日,居家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 21:段某,住如皋市城南街道夏庄居 2 组,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3 日南通西站(G1257 次列车 03 车厢)。
11 月 24 日城南街道夏庄居村委会、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家乐购物广场(桃园店)、城南街道中国移动桃园新天成指定专营店(桃园中路南首路西)、利康大药房(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边)、泓瑞大药房(城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边)。
无症状感染者 23:孙某,住宏明水产(如皋市江安镇人民路与立新河北路交叉口北 20 米),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 月 23 日如皋市江安镇星联万家超市门口东北摊位、江安中学南大门东侧 150 米摊位;
11 月 24 日江安镇宁通居 7 组、江安镇星联万家超市门口东北摊位、江安镇镇中居村委会办公室及黄码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 " 三件套 "、防护 " 六还要 "。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 " 好通码 " 小程序 " 入通登记 " 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 " 落地检 ""3 天 3 检 ",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 " 场所码 " 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11 月 26 日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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