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邓春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2〕52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邓春妮、彭晖同志任黔东南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辉同志任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来同志任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枝清同志任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冯刚同志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黔东南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杨建福同志任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再伟同志任黔东南州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东平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通作同志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龙丽荣同志任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吴智涛同志任黔东南州林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杰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学校(黔东南技师学院)副校长(副院长),不再担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工业处)处长职务;
龙开泉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普忠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祝福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向信胜同志不再担任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12 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王兴国同志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2〕53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兴国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黔东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16 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杨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2〕54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琼同志任黔东南州能源局局长;
林范云、杨汉坤、冯刚同志任黔东南州能源局副局长。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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