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2 月 6 日,广州市荔湾区发布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金花街道
和安直 12 号、荔湾路 70 号、康王北路 966 号荔康大厦 C 栋。
二、南源街道
悦康街 22 号、东风西路和平南新街 2 号、2 号之一。
三、逢源街道
恩洲大巷 187 号、宝德一街 2 号、逢源路 147 号、龙津中路 516 号。
四、彩虹街道
中山八路 8 号。
五、石围塘街道
洞企石路小涡新村 41 号 5 楼、芳村大道西 623 号魔方公寓、芳村大道中 564 号 7 楼、凯粤湾 B7 栋 31 楼。
六、茶滘街道
花园招村二十亩二巷 1 号。
七、白鹤洞街道
锦御一街 2 号。
八、中南街道
菊树地塘西六巷 31 号。
九、海龙街道
增滘南约 10 巷 1 号、增滘步漖村 332 号、海北西浦上村四横街 2 巷 7 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 "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 防控措施。
" 低风险 " 不等于 " 无风险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采写:新快报记者谢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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