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新闻 2019-10-18
在电影院做这件事真的挺丢人的...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renwen1.html

 

不知道国庆期间大家的朋友圈是不是和小编一样,被各种高糊、烂制的小视频刷屏。

今天小编想和大家聊聊一个被说烂了却还是屡禁不止的现象:

屏摄

前几天,《咒怨》在平遥影展上全球首映,放映期间却发生了一件不大愉快的事情。

有观众在观影时用手机摄屏,录下电影片段向导演展示并说道:" 很好啊,我很喜欢这个电影!"

导演清水崇明显看起来有些不满,略带幽默的回了一句:" 如果你带视频回家,今晚,也许就会带你去《犬鸣村》。"

这件事发生后,平遥影展立刻重申了《关于杜绝摄屏与盗版行为的声明》,影展创始人贾樟柯也站出来呼吁:" 请大家在看电影时不要对着电影屏幕拍摄。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需要得到尊重。"

说实话看到这个消息,小编表示很心寒。毕竟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止一次的发生了。

最先关注到屏摄这一行为并提出质疑的是影评人 magasa。

至于原因,他认为,展映老片非常难得,很多观众抱着 " 到此一游 " 的心态,拍照留念。而当时屏摄行为有多么猖狂?据 magasa 讲述," 前五分钟,四周白花花一片,伴随嗒咔嗒的快门声。"

2000 年,《一一》的导演杨德昌回母校举办电影首映会。

放映途中,他发现有个记者在影厅里拍摄观众,杨德昌当即爆了粗口,冲过去把记者给踹出了大门。

这么一想,发现记者拍摄打扰观众的杨德昌,和被观众强行展示屏摄作品的清水崇,心情大概有共通之处。

熊孩子、大声讲话、亮着手机屏幕,吃东西 .... 观影礼节中其实还有很多被忽视的问题,但毫无疑问,屏摄问题是如今观影礼节中被无视的重灾区。

那么,屏摄问题,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有人说,我知道偷录电影、制作盗版牟利,肯定是违法行为,但我只是拍个小视频发发朋友圈,又没违法。

据了解,中国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比较分散,且并没有将其认定为独立的犯罪类别。

但事实上,屏摄还真的违法,跟商不商用无关。

2017 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但也有些人是 " 明知故犯 ",并解释说这是在为电影做免费的宣传:

对此小编只能:???

虽然能理解大家想分享看电影的心情,但小编想说,这些画面真没有人家精心制作的海报好看,找一张海报花不了多少时间吧?

屏摄,不仅是观影文明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保障创作者权益的问题。在大屏幕前按下拍摄键的那一刻,这种行为本身,就已经侵犯了电影的知识产权。

抛开法律层面,小编以为解决屏摄问题的根源在于观众能否将对电影的保护意识变成常识。发自内心的不齿这种行为。

早前在香港国际电影节上,在展映纪录片《法国光影百年史》时,一位知名电影媒体记者对着荧幕多次拍摄,最后被电影节官方组委会要求公开道歉。

这种低级错误,在当时却被很多人不解。认为没有必要小题大作,只是拍了张照片而已。但很多了解香港影院规定的人都知道,这是明确的禁止规定——严禁在院内拍摄及录影,否则会被刑事指控最高可被罚款港币 50000 及监禁 3 个月

这是电影该有的 " 严格 "。在拍下来之后,发到朋友圈之后,它还是原本的感动吗?不,它仅是一张高糊的毫无说服力的照片。

停止屏摄的路任重道远,但不可否认大众的关注和谴责是重要的一步。

是的,电影它很美,如果你想分享它的美,也别忘了保护好它。

文 / Rm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智慧云

智慧云

ZAKER旗下新媒体协同创作平台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