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0 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为非银行支付机构垄断行为的认定划下了红线,按照目前第三方数据机构的统计,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已铁定 " 踩线 "。
多项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反垄断的条款引发舆论热议,其中不乏 " 拆分 "、" 吊销 " 等颇为严格的字眼,也被外界称为 " 直接针对互联网巨头 " 的反垄断举措。
意见稿首先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对象为非银行支付机构。
这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事与 " 储值账户运营 "、" 支付交易处理 " 部分相关或全部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稿解释称,储值账户运营是指通过开立支付账户或者提供预付价值,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
而支付交易处理是指在不开立支付账户或者不提供预付价值的情况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
简而言之,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具备第三方支付牌照资质的在线支付平台,均属意见稿的监管范畴。
意见稿也为非银行机构垄断情形的认定划下了红线。
具体来看,如若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份额达到
如若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份额达到
参考这样的红线标准,再来反观支付宝与微信支付,可以发现两家已铁定 " 踩线 "。
艾瑞咨询去年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数据发布报告》显示,2020 年上半年,支付宝、微信财付通分别占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市场份额的55.4% 与 38.8%,两家合计份额高达 94.2%,已远超意见稿所规定的垄断红线。
意见稿也明确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不正当竞争,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如未遵循安全、高效、诚信和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影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议,采取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停止实施集中、按照支付业务类型拆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措施。
与此同时,意见稿也强调称,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1 年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
逾期仍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业务;拒不停止业务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ZAKER 新闻出品
文 / 曾宪天 实习生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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