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新闻 2021-12-01
电子烟监管正式落地,高利润时代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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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行业正式告别野蛮生长时代。

继电子烟被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后,11 月 30 日,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电子烟国标计划(20171624-Q-456)正在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对电子烟做出技术要求,包括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结构,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 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 200mg,电子烟释放物中的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 0.2mg/puff,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为 122 种,并限定最大添加量等。

11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条例的第十一章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 3 月 22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修改条例的征求意见稿,8 个月后,条例正式落地。

这意味着,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制品,被纳入到国内烟草专卖体制之下,受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并且产品质量标准也将在不久后落地。

此前,国内对电子烟并无专门的监管法律,仅有通告、行动方案类文件出台。

如 2018 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2019 年、2020 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及《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剑指互联网平台中的电子烟广告及销售。

这些通告、行动方案的出台不断扰动电子烟行业和资本市场的情绪。烟草专卖法修订条例的落定,给业内注了一针强心剂。不过,由于相关细则尚未形成,因此电子烟行业的未来发展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尤其是新增条例中的相关表述引发外界对电子烟监管的诸多猜想。"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 参照 " 而非 " 按照 " 的表述被外界解读为,电子烟的经营管理并不会完全照搬卷烟的管理制度。

也就是说,电子烟在生产、批发、零售、运输、进出口、监管、税收等环节的政策措施可能会存在一些想象空间,也会更加具有针对性。

比如在生产方面,电子烟使用的原材料包括芯片、电池、烟油、雾化器 / 加热器,以及塑料、玻璃、五金、发热棉等配件,同时电子烟还有不同口味的添加剂。和卷烟相比,在生产原料和环节上更为复杂。

在零售渠道上,目前电子烟禁止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线下店面则野蛮扩张。企查查显示,从 2018 年开始,企业名或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子烟的企业增速开始加快,2020 年相关企业增长数量首次突破 1 万家,总数量达到近 5 万家。这与卷烟严格的持证生产、批发、销售不同,后者具有强制的准入门槛。

在税收上,目前国内电子烟仅作为普通消费品征收 13% 的增值税,远远低于卷烟超过 55% 的综合税负。

这些产品特性和行业状况都是电子烟管理细则需要考虑的问题。

不过,外界还有一种更为悲观的声音,认为电子烟将和卷烟一样实行专营专卖制度,而这将极大压缩行业的利润空间。

根据公开报道,出厂价 30 元不到的电子烟,在市场上可卖到 300 元左右,零售利润率超过 900%。

全球雾化设备生产商龙头思摩尔国际 2021 年上半年的毛利率高达 55%。位于产业链下游的电子烟头部品牌雾芯科技,2021 年二季度的毛利率为 45.1%

值得注意的是,总体而言,国内电子烟厂商的主要市场集中在欧美国家。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生产了全球 95% 以上的电子雾化烟,而国内电子雾化烟消费的全球占比不足 5%。

因此,对于一些以电子烟出口为主的厂商,其面临的监管风险则主要来自国外,国内的监管政策对其影响相对较小。

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对媒体表示:" 不能理解为电子烟按照卷烟由国家专营专卖的方式来监管。我对政策持乐观态度,以法治化加强监管电子烟是全球趋势。既要尊重电子烟是以科技创新的新兴产业,又要在保护未成年人、质量安全、税收方面有规制。"

截止发稿,雾芯科技股价重挫 18.93%,报 4.1 美元 / 股;思摩尔国际跌幅 2.8%,报 45.3 港元 / 股。

ZAKER 新闻出品

文 / 熊悦

编辑 / 肖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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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 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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